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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3章  一枪撂倒他!

    (0463)

    甚至,哈宁阿一度想要搭人梯。两丈高的城墙,鞑子就算是搭人梯,都能够上去。不过后来,哈宁阿还是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原因不是鞑子不敢,而是他怕那些朝鲜仆从军没事做,躲在后面偷懒。要他们扛着木梯上去,他们就不能偷懒了。

    分派完毕,命令传达下去以后,鞑子、仆从军、叛军,都纷纷行动起来。大量的叛军,向黄县的其他三个城门迂回。由于叛军的人数很多,看起来场面还是很壮观的。而前面的鞑子和仆从军,则是不断的向前涌上来,试图尽快的靠近黄县的城墙。

    “鞑子来了”

    “鞑子来了”

    “鞑子来了”

    在黄县的城头上,消息在悄悄地传播。

    和别的地方听到鞑子来了,引起一片慌乱的情形不同,虎贲军的战士,听到鞑子来了,都是浑身一震,精神抖擞的注意着前面的野地。等了老半天了,正主儿终于是来了啊说真的,现在的虎贲军,对于打明军,已经没有什么兴趣了。还是打鞑子比较有劲啊

    几乎所有的虎贲军军官,都悄悄的跑到东门来。大家要亲自看看,鞑子的大部队,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话说虎贲军还是第一次和鞑子的大部队正式接触啊以前田横岛的鞑子,只能说是鞑子里面的非主流而已。

    不过,仔细的看过以后,大家都觉得,鞑子的大部队,好像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同样是两只手,两条腿,一个脑袋。想不懂,为什么明军对鞑子如此的畏惧呢?鞑子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上”

    哈宁阿狠狠的叫道。

    所有的鞑子,立刻向东门压过来。他们的奔跑速度很快,仿佛身上的盔甲,完全没有阻碍他们的行动。所有的鞑子都知道,明军依仗的火铳,有两个弱点。第一是射程近。第二是射速慢。对付火铳的最好办法,一个是快速奔跑,让对方无法瞄准。一个是贴身肉搏,让对方没有发射的机会。鞑子尤其喜欢第二个。只要有机会和明军贴身,一个鞑子就能对付十几个的明军。

    在鞑子的后面,则是扛着云梯的仆从军。有鞑子压阵,这些仆从军当然不敢怠慢。他们扛着几十把的木梯,紧紧的跟在鞑子的后面。按照以前的经验,只要前面的鞑子用箭镞压制城头的守军,他们就要将木梯架起来,然后让鞑子顺着木梯爬上去,和守军展开肉搏。他们要做的,就是这样的辅助工作。至于和敌人厮杀,基本上轮不到他们。这也是朝鲜仆从军每次战斗都很积极的根本原因,他们都是负责打下手的。

    对于攻城,鞑子其实还是很有经验的。鞑子并不是单单擅长野战,对于攻城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宁锦前线的城堡他们无法攻破,长城内外的城镇,却是攻破了不少。尤其是在鞑子两次入寇以后,更是积累了丰富的攻城经验。好像遵化、密云、怀柔、永宁、昌平这样的城镇,都是被鞑子硬生生的攻破的。

    长途奔袭的鞑子,唯一的攻城武器,就是木梯。借助木梯爬上城头,然后和守军展开肉搏,这是鞑子攻城的最基本模式,也是自古以来最古老的攻城方法。两次入寇,鞑子都是使用这样的攻城方式获得胜利的。因此,他们对这样的攻城方法,深信不疑。

    大部分的鞑子,身上都套着结实的铁甲,用来防御明军的火铳射击。只要扛过两次明军的火铳射击,他们就可以直接和明军面对面的厮杀了。因此,在携带弓箭之外,大部分的鞑子,还携带有一把锋利的弯刀。一旦登上城头,这把弯刀,就是他们搏杀的利器。

    “达音布”

    “你第一个上”

    哈宁阿对身边的大汉叫道。

    “吼吼”

    达音布响亮的回答着。

    他是一个非常高大的白甲兵,手脚粗大,四肢孔武有力。他身上的银白色的盔甲,打造得非常精致。由于鞑子普遍缺乏精良的盔甲,这样精美的盔甲,基本上是最勇猛的战士,才有资格得到的。事实上,在哈宁阿的麾下,这个达音布,的确是第一号的勇士。在这三个牛录里面,还没有人是达音布的对手。

    每次征战,这个达音布都是前锋,远距离射箭,近距离劈砍,让无数的敌军闻风丧胆。崇祯二年鞑子围攻遵化的时候,就是这个达音布第一个爬上遵化的城墙,一口气斩杀五个明军,愣是打开一条血路。后面的鞑子蜂拥而上,占领了遵化。最终,大明山海关总兵赵率教,在遵化遇难。攻克了遵化以后,鞑子长驱直入,围攻京师,天下震动。

    崇祯七年,鞑子再次入寇,攻打保安州。又是这个达音布,第一个登上城头,杀开一条血路。最终,保安州被鞑子拿下,所有的财富和人口,都被掠夺一空。连遵化、保安州那样的坚城,达音布都能够顺利的爬上去,这小小的黄县,更是不放在他的眼里了。

    达音布使用的弯弓,是精心制造的,力量非常强,比一般鞑子使用的牛角弓,射程要超出三成以上。当然,开弓的力气,也要比一般的牛角弓强大很多。依仗着强弓弩箭,在一百五十步的距离内,他指哪打哪,箭无虚发。在攻城的时候,他站在城下,可以连续不断的放箭,射杀城头的守军。攻打遵化的时候,他曾经连续射了七箭,射死七个明军军官,极大的震慑了明军的士气。

    其实不需要哈宁阿的吩咐,达音布已经冲在最前面了。每次作战,都要首先登城,几乎成了他的习惯了。因为,每次首先入城的勇士,都能得到极其丰厚的奖赏。无论是金钱、女人、地位,都大大的上升。达音布喜欢金钱,喜欢女人,喜欢地位,黄县这样的小县城,他更是不能放过了。

    在奔跑的过程中,达音布手里的弯弓,已经半张开,粗大的箭头,就扣在牛筋做成的弓弦上。距离城墙还有大约三百步。他还要继续跑一段距离,才能进入弓箭的射程。

    “孟侠,你负责那个白甲兵。”

    独孤猎猫着腰,来到孟侠的身边,低声的说道。

    战斗尚未开始,独孤猎就迅速的安排了狙击手分队的主要射杀目标。张准给狙击手分队的任务,永远都是狙杀敌人的主要骨干。对于鞑子来说,就是他们的白甲兵和红甲兵。其中,又以白甲兵是最佳选择。

    独孤猎的枪法是最好的,眼神更好。他一眼就判断出,在鞑子的队伍中,有一个白甲兵威胁最大。这个白甲兵奔跑的速度很快,个头也很大,手上的弯弓和箭镞,都和一般的鞑子有区别。显然,这家伙是个危险人物。既然是危险人物,当然要首先干掉。

    不过,独孤猎不准备自己独食。现在的他,已经不单单是狙击手的角色,更是一个教官和指挥官合二为一的角色。他要负责的,不再是如何单独的狙杀敌人,而是如何尽可能的发挥每个狙击手的潜能,整体的提升狙击手小分队的战斗力。

    扩编以后,狙击手分队来了很多新手。孟侠就是其中的一个新手。他们的枪法都是不错的,有成为优秀狙击手的潜质。但是,作为一个出色的狙击手,仅仅是枪法不错,还不够。狙击手要成熟,还要经历方方面面的考验,尤其是实战的考验。

    最重要的,就是一个出色的狙击手,对自己一定要有信心。要做到这一点,当然是要有出色的战功。战功越是丰厚,自信心就越强。通俗的说来,就是打死的目标越多,对自己就越是自信。

    “头上有三根白色羽毛的那个吗?”

    孟侠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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