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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中华故事,改易制度风俗,变土蛮各部为郡县,置国官和外官,宰相尚书节度将军刺史诸职。

    因此当代环王的事大主义,可谓极其恭顺,为南海诸臣番之首,五千国兵,至少有三千都是作为唐军的附庸出征在外,要么随南海团练征捕岛蛮,要么在安南境内攻打不服王化的土蛮,也参加过攻灭室利佛逝和打通南平和管桂的红水河清理战,所获颇丰。

    此外至少还有两三万国人在南海各地从事杂役到监工、管事等各职,每年还提供一定数量大象、水牛、矮脚马等

    反正有宗国保护,周边没人敢找它的麻烦,国中除了少量备盗匪的国兵,对大唐几乎是不设防的。又依靠追随南海都督府有海商之利,在列国中也算富足,世代子孙安居王位而无虞,只要靠南海都督府的庇护,就可以从海贸中享受相当奢侈的生活水准。

    当代环王诸葛氏,甚至派人到剑南武侯故里去述祖,同时在国中推广汉裳礼俗不余遗力,又优待唐人土户,招徕为官吏,是为南海诸藩中语言风貌,最接近中华的所在。

    再加上其地冬温,多雾雨,号称气候温宜,因此成为很多南海治下军民乃至归化人,前往度假修养之地,又有一些将士以积蓄,在当地置办田土庄园,作为退养安老天命之所。

    这种方式也逐渐为南海诸多臣番小国所效法。后来又出了一种变化。

    既然陆地上的格局难有变化,他们采用了另一种方式,就是向南海都督府重金购买一份许可,然后乘船攻掠某处无主岛屿,将当地土人尽掳为奴,然后将国中无望继承大宝的王子、兄弟之类的别支分封与岛上,也算是另一种方式的拓土。

    作为环王献上的礼物,是几件色彩斑斓的百鸟裘,一颗龙眼大的海青珠,一具精致的象牙佛坛,还有一件用细碎宝石和金丝编成的金缕衣。珍贵而颇具匠心,毕竟这种小国的王姓,翻覆沉浮就在我一句话间。

    。。。。。。。。。。。。。。。。。。。。

    叙利亚的土地上,身披厚甲的基督徒雇佣剑士,迎战挥舞弯刀的贝贾人,

    安达卢西亚的巴斯克人和其他山居民族组成的轻步兵,与戴皮帽的阿塞拜疆雇佣军纠缠在一起。

    来自埃及的科尔普特弓箭手,用雨点一般的连射,回应了呼罗珊的弓骑兵。

    马格里卜的伯泊尔人和也门当地的同胞们,相互厮杀的血流成河

    亚美尼亚的雇佣骑兵发起冲锋,却被来自埃及的长枪队挡住。

    从的黎波里到贝里斯,从霍姆斯到哈马尔,广大的沿海平原上,来自安达卢西亚的穆斯林军队,与全面推进的阿巴斯王朝军队处处在发生战斗。

    大马士革城的宫殿中,古来什族之鹰拉赫曼,正对着地图陷入沉思中

    拉赫曼身材身材细长,有着倭玛亚人特有的鹰鼻,稀疏的红头发,却是来自他的母系,据说他们为人刚毅,勇敢,从小受过王室最好的传统训练。

    在他的统治下,穆斯林占领西班牙后,并没有给土著带来什么新的难以容忍的苦难,在某些方面,阿拉伯人的征服,对西班牙来说,甚至是恩惠。

    “包括贵族和牧师的特权集团的势力被打破了,奴隶阶级的境况获得改善,基督教的地主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了,而在西哥特人的统治下,他们是没有这种权利的”以为教士如此描述道。

    尽管如此,基督教徒还是成群结队地改奉伊斯兰教,虽然在山区和农村,他们维持民族形式和传统文化,城市的居民却截然相反,因为阿拉比亚人统治者带来的先进文化和知识,生产技术和物种,让折现迷茫在中世纪黑暗中人几乎没有什么抗拒,就接受了外来者的宗教。

    作为新穆斯林,他们自成一个社会阶级,阿拉比亚人把他们叫做‘穆瓦莱敦‘(意思是义子),主要是由农奴,自由民和他们的子孙中从事耕作或卖零工的人组成的。(既后世摩尔人的祖先)

    而城市里的另一些基督教徒,虽然没有真正伊斯兰化,但是日常生活早已阿拉伯化了。他们在阿拉伯文明的魅力面前眼花缭乱,而且知道自己无论在艺术,诗歌,哲学,科学方面,都是不如人的,因此,很快就模仿起阿拉伯人的生活方式来了.这些仿效者,人数很多,他们自己已经构成一个社会阶级。并成为拉赫曼创立的科尔瓦特王朝的基石之一。

    拉赫曼主力是一支四万多人的军队,这支军队纪律严明,受过高度的训练,兵员主要是从非洲招募来的柏柏尔人,他就依靠他们的忠贞,来撑持自己的宝座。

    这次远征,他带出来一半近卫军和两万名安达卢西亚当地各族士兵组成的常备军。

    此外,他得麾下还有三万多名来自马格里卜的各族军队,则有拉赫曼的近亲,麦斯木达部族首领奈斯尔统帅着。

    由雇佣军首领艾卜萨巴哈统领一万名南方也门人雇佣军,也在他的阵营内与北方阿拉比亚人作战。

    追随他远征的,还有一万四千名来自埃及地方政权的军队,主要有倭马亚王朝的遗民、游牧部族和科尔普特步兵组成。

    在他的预备队中,还有两只颇为看重的塞里斯千人队,无论作为射手还是肉搏,或是机动性上,他们拥有相当全面的战斗素养。

    而在叙利亚当地,还有聚集在拉赫曼旗帜下的当地人重新组建和武装军队:被分为约旦分队、希姆斯分队、巴勒斯坦分队、西多尼亚和阿耳赫西拉斯分队、大马士革分队、肯奈斯林分队等八个统领,率领他们的是追随拉赫曼逃亡和远征而硕果仅存的奴隶将军白德尔。

    南方的阿拉比亚人都遵从什叶派,这也让拉赫曼在当地可以召集到了足够的不满者。由于阿里派(正统派)的起义失败,很多人转而把希望寄予到这位渡海卷土重来的前王族身上,而获得不少暗中的支持和援助。

    他的宫廷中刚刚送走来自圣地麦加的密使,并以祖先的名义发誓,愿意帮助先知的后裔家族,成为麦地那和整个汗志地区的管理者,并将其置于哈里发的保护之下。

    现在拉赫曼的军队,与阿巴斯王朝进逼的大军,在沙漠和草原、绿洲间的城市,如同犬牙交错在一起,虽然多次打退敌人的进攻,但是他还是觉得那里有所不对。

    这种胶着僵持的战局,似乎是他得敌人故意造成的。

    通过那些塞里斯人船团的海上输送,来自埃及的粮食和牲畜,让拉赫曼大军的的给养,暂时还不成问题,但是远征军对外的攻势,也被遏制住了。。

    。。。。。。。。。。。。。。。。。。

    西班牙北方,第比利斯山脉中,少年贵族罗兰,也带着自己的扈从和护卫,随大军行进在崎岖的山道上。打着鸢尾旗帜的军队,绵连在高低起伏的山势中,仿佛一条沉默的大蛇。

    随着查理曼王子在东线军队的收缩,应阿奎丹公爵的邀请,法兰克国王皮平,日耳曼尼亚及高卢诸地区的保护者,对占据了亚平宁半岛大部的异教徒,继父亲“铁锤”查理马特之后,再次发起远征,以光复基督教世界的版图。

    作为布列塔尼亚世袭总督家族的继承人,为了在家族中树立自己的地位,在病重的布列塔尼亚边境侯爵的安排下,带领家族军队和附庸领主们,也参加这次远征之战。

    有传闻说,那些艾穆哈人的统治下,似乎发生了动荡。

    收下了足够的黄金后,当地的山民巴斯克人,也成为这支大军的一部分,在这些山地人的引导下,他们这一路几乎没有遭遇到像样的抵抗。

    但在山地的边缘,战斗变得突然变得起来,一座座哨所和堡寨被攻破,伤亡也开始逐渐出现,在一处被攻克焚毁的堡寨中。

    “为什么要抵抗,基督徒。。”

    将长剑从一名吐着血沫子的安达卢西亚长矛手的身体中抽拔出来,对方用抽搐的手握着居然是一枚十字架。

    随军教士脸色铁青的质问道

    “哈里发才是我们的保护人。。”

    士兵眼光涣散的慢慢变冷,在他身边躺慢横七竖八的战友,既有缠头蒙面的穆斯林也有圆盔短甲的基督徒。

    骑在马上的罗兰,只是冷冷看着这一切,只有听到这个答案,略微有些错愕。

    在他身边多了几名黑发黄肤的异族人,他们都是来自塞里斯船团的雇佣剑手,在罗兰返回家族领地途中,屡次遭遇的危险中,体现出了足够的可靠和本事。

    因此不顾反对,以优厚的待遇聘请了这几位异族人,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也是罗兰的私人顾问。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虽然作为家族寄予厚望的继承人,罗兰很早就见识过以弗所和罗马城浩繁如海的藏书,也见识过君士坦丁的喧闹繁华,对那里供应数十万人,供水排污洗浴的公共设施,留下深刻的印象。

    但都比不上作为受优待的俘虏,呆在那些塞里斯人大半年时光,所带来的冲击更大,这些外来者仅仅用了很少的时间,就从一个滩涂和沼泽中建立起来整洁明朗,功能齐全而精致的新型城区。

    因此当他

    回到布列塔尼亚的家居住地后,他感觉到的是巨大反差带来的窒息感,终年阴暗潮湿狭小的家族城堡房间,常年青苔积垢的墙壁,总是污水横流的通道和路面。就算是晴朗的季节,也有一些房间会长出蘑菇来。

    随意倾倒的排泄物,让城中市集街道上的烂泥永远不会干,毫无规划乱东一片西一片哄哄扎堆在一起,被粪便和各种废弃物环绕的居民区;成群嗡嗡的蚊蝇,只有在最寒冷的季节才会暂时消失,一到雨季,空气中总是充斥着被浸泡起来排泄物和腐烂家畜混杂的奇异气味。

    狭窄曲折的街道总是很容易被拥堵起来,天晴的时候则变成新的火灾隐患。

    哪怕在城堡的围墙中,大多数人也和牲畜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所区别的是他们居所围绕着水井和蓄水池,看起来会比城外干净一些。骑马的家族骑士们带着满腿是泥的扈从和仆人,漫不经心的巡逻在街道上,一边抽打着那些没来得及让道的“泥腿子们”,对着塔楼中探头出来的女眷抛着媚眼,

    木板和皮毛搭成四面漏风的棚子,是工匠们工作的地方,商人的店铺会好一些,他们有亚麻布做成的帷帐,但是对小偷总是防不胜防。破破烂烂的酒馆里总是人声鼎沸的充斥着醉醺醺的酒鬼和暴力分子。

    城墙的角落,衣衫褴褛拿着粪叉的农兵,与不知廉耻为何物,袒露着胸和大腿的农妇在烂泥地里**,在他们附近,不着片缕的孩童,赤脚趟在泥水里与猪和羊群一起玩耍。

    最好的建筑是教堂,只有墙壁和基座是石砌的,因为罗马时代建筑穹顶和高塔的技术已经失传,只能用木梁搭盖起教堂的上层建筑,因为光线昏暗而终日点起昂贵照明灯火,油脂和蜡烛燃烧的杂质和烟气,也让空气变的污浊,几扇来自东方颜色鲜艳的镶嵌玻璃窗,是教堂中唯一的亮点。

    在这里,贵族穿肥大的细麻衣服,披上意大利产的羊毛斗篷,用镶边的繁复和区别身份等级;平民只能穿粗麻衣服和毛毡,农奴就只有一件麻袋一样的连体套衣,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常年不洗澡,并引以为豪。

    这就是布罗塔尼亚主教区,最繁华的首府所在。这也是法兰克王国统治下,大多数城市居民的常态。

    就算是建立在塞纳河沼泽上,号称八万人口王国首都巴黎城,也被俚语说成是“er?m”(排泄物之城),在沼泽里用粪堆上填埋起来的城市。

    而布列塔尼亚主教区,作为王国相对落后的地区之一,由于深受海峡对岸英伦三岛的凯尔特人的影响,城市外居住在森林地带领民,大多数不知婚姻为何物,象马或者驴一样过着放荡和yin乱的生活。

    在这个时代,对大多数法兰克人来说,战争掠夺是一种荣尚,劳动种田是无能的表现,因此充斥在田间地头的,基本都是其他民族的奴隶和佃户,就算是法兰克人的王矮子丕平,也是一个目不识丁,只能靠别人念给它听的文盲。

    因此更加接近文明世界的**,在少年领主心中萌发起来。小说阅读下载尽在中文网更新超快小说更多:://..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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