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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都可以。它们内部一定隐藏着某种东西。你知道,在外围障碍物存在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对内部展开进一步的探索。老子早就想把胡夫金字塔一块块拆掉,偏偏碍着该死的联合国和埃及政府。如果能够以最直接的方法使其内部曝光,收获肯定要比想象中大得多。”

    看着满面亢奋的王启年,老宋还是无奈地点着头:“好吧!我这就去安排人手,编组搜索部队。明天中午十二点以前,在指定位置会合。”

    ……

    苏浩没有在苏安卡卡玛村找到任何想要的东西。他只是把这里当做临时据点,派出五名“工蜂”,保护着所有村民第二天前往莫离扎卡村。几天后,接到命令的两百名“工蜂”如约抵达苏安卡卡玛村,接受苏浩指挥。

    作为最初的后勤保障基地,莫离扎卡村的位置依然是秘密。即便是对于已经宣誓效忠自己的孟奇,苏浩没有透露过那里的任何消息。童延峰是那里的最高军政主官,在维拉托拉基祭司的配合下,莫离扎卡村目前的任务就是持续不断的耕种,产出更多的粮食。

    在孟奇的带领下,苏浩及其手下的“工蜂”离开了苏安卡卡玛村,朝着山脉外部的平原地区一路走来。

    这里是金卡国的势力范围,也是拉邦卡大陆上的七个国家之一。

    玛伦城坐落在一个巨大的盆地中央。这里的河流水量充沛,将两岸土地灌溉成肥沃的良田。地平线上模糊的城市轮廓颇为粗糙,低矮的房屋远远不及地球上的摩天大楼,却有一种令人回归平和的沉静与肃穆感。

    田地里的农作物大多是稻谷和小麦之类的物种。只有在靠近河床的低洼地里,才能看到“索克”块茎蔓生出来的大片叶子。远处丘陵上有成群被放牧的家畜。它们的体积大小和外形与地球上的牛类似,区别只在于毛皮颜色和纹路更加花哨,头部的弯角更大,尖端更加锐利。

    孟奇在城外一处商栈里弄到了足够的衣服。苏浩几乎是带着难以形容的喜悦穿戴起来。长时间不穿衣服的感觉令人很是奇怪,变异人皮缝制的短裤简直就是可怕的桎梏。如果一定要从地球产品当中找出与之相似的东西,那一定是尺寸偏大的贞操带。

    玛伦城的城墙大约有三十多米高。按照孟奇的说法,这在拉邦卡大陆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建筑杰作。当然,与金卡国都相比,仍然有一定差距,可是作为靠近中央山脉边境地区的重要城市,这种高度的城墙足以使它成为最坚固的要塞。

    带着苏浩等人进入玛伦城的时候,孟奇一行人引起了不少关注。

    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苏浩等人的长相和外貌。连同苏浩在内,所有“工蜂”都得到了黑色颗粒的改造效果。

    在跟随苏浩进入通道的众多“工蜂”当中,康永志算是一个颇为另类的人物。他很年轻,二十岁左右的年龄注定了仍然与“英俊”之类的词语有着密切联系。与其他性格开朗的同伴相比,康永志很多时间都显得安静,甚至可以说是羞涩。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不善言谈的最直接表现。

    与“蜂群”里的很多成员一样,康永志也经历了惨绝人寰的病毒风暴。亲人一个接一个在面前变异或者死去,早已使他的大脑变的冷漠,也彻底忘记了人生历程中一些令人高兴的东西。他身材削瘦,尤其是面部颧骨显得尤为凸出,鼻梁高挺,嘴唇很薄,几乎不带血色,反而有种如同尸体般的死白。只有当他对某种物件或者事物特别感兴趣的时候,眼眸深处才会闪烁出隐约的光芒。

    玛伦城门前的守卫,是几名身穿简单皮甲的士兵。它们怀里搂着长矛,靠在城门旁边无聊地扯着闲话。每当有人从面前走过,一双双嗜血凶悍的眼睛里总是释放出不怀好意的目光。

    金卡国的军事制度与拉邦卡大陆其它国家差不多,都是自由平民和奴隶的混编体。其中,军队精锐当然是由各国平民组成。它们大多是失去财产,极其穷困的下等国民,希望可以通过战争得到功绩,通过掠夺的方式重新回归原来的社会地位。平民士兵属于各**队的中坚力量,也是将军和军官的最广泛来源。

    奴隶在拉邦卡大陆属于数量和群体最庞大的集团。它们没有任何私有财产,没有人身保障。军队的情况要比外界稍好一些,至少军官们不会肆意滥杀奴隶士兵,但每次战斗的时候,奴隶兵总是冲在最前面,几乎没有任何防护,武器装备也极其低劣。它们只负责战斗,胜利之后对敌方城市的掠夺却没有它们的份儿。那是属于平民士兵和军官、贵族们的特权。如果在战斗中被判逃跑或者表现不佳,奴隶兵唯一的下场就是当众被杀,将尸体示众。

    孟奇和守卫城门的士兵很熟。在过去的十多年时间里,它花费了大量金钱、礼物和女人,把守城的官兵养成一头头肥猪。目的只是为了能够让这些贪婪的混蛋少收点儿税,可以在关键时候悄悄帮自己一把。

    孟奇照例走在队伍前面,和每一个守城士兵热情地打着招呼。它从大车上拿下几瓶事先准备好的酒,殷勤的分发开来。神情阴冷的士兵们坦然接受,脸上表情也渐渐变得和缓。尤其是拔掉瓶塞,几口烈酒下肚,言语和动作也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这种酒是“索克”块茎的酿造物。它并不是纯粹的植物原料制成,而是添加了一种类似大蚯蚓的动物配料。按照拉邦卡大陆的做法,那种大蚯蚓通常在尸体密集的坟地里出没。它喜欢阴暗潮湿的环境,没有牙齿,只能以腐烂的尸体脓液为食。因此,大蚯蚓体内相当于活的肉质酵素。富有经验的酿酒工人总是可以在坟地里找到,并且将大蚯蚓挖出来,直接剁成肉末,以新鲜血肉混合蒸熟的索克块茎,用巨大的瓦缸盛装,发酵,制酒。

    这玩意儿真正的名字其实叫做“尸酒”。这种名字光是听听就很令人倒胃口,更不要说是品尝。商人们总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它们直接略过了用食尸蚯蚓酿酒的关键,以红色的血肉为名,直接将起命名为“红酒”。当然,在出售的时候,盛酒瓶子上总会附上一张漂亮的花瓣标签。这是拉邦卡大陆特有的一种植物,开花的色泽浓郁,香气四溢。

    “红酒”的度数很高,中央山脉里的土著们对酒精有种无法摆脱的狂热。守城士兵们也同样被浓烈的酒精所吸引,神经开始变得麻木和粗大,眼神也变得邪恶起来。

    康永志从一名士兵身旁经过的时候,引起了对方的注意。

    那是个剃着光头,肩膀宽阔,肌肉特别结实的壮汉。不知道为什么,它觉得刚刚从身边走过的康永志忽然散发出非常特别的另类魅力。这感觉很奇怪,就像男人在街上走着走着,忽然对某个异性产生了如同初恋般的神秘向往。当然,对方也许根本不算什么美女,甚至长相可以说是丑陋,但外表永远无法明白大脑的思维,也无法解释为什么裤裆里的生殖器会莫名其妙的勃起。对酒精有种无法摆脱的狂热。守城士兵们也同样被浓烈的酒精所吸引,神经开始变得麻木和粗大,眼神也变得邪恶起来。

    康永志从一名士兵身旁经过的时候,引起了对方的注意。

    那是个剃着光头,肩膀宽阔,肌肉特别结实的壮汉。不知道为什么,它觉得刚刚从身边走过的康永志忽然散发出非常特别的另类魅力。这感觉很奇怪,就像男人在街上走着走着,忽然对某个异性产生了如同初恋般的神秘向往。当然,对方也许根本不算什么美女,甚至长相可以说是丑陋,但外表永远无法明白大脑的思维,也无法解释为什么裤裆里的生殖器会莫名其妙的勃起。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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